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 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我 先秦嬴於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 ”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 鄜畤,用三牢 。十三年,初 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 十六年,文公以兵伐戎,戎 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,地 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 年,得陈宝。二十 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 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 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,葬西山 。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