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,身体不 得摇,骨肉不相任,故喘,不当医治。脉法 曰“年二十脉气当 趋,年三 十当疾步 ,年四十当 安坐,年五十当安卧,年六十已上气当大董”。文王年 未满二十,方脉气之 趋也而徐之,不应天 道四时。後闻医灸之即笃,此论病之 过也。臣意论之,以为神气争而邪气入,非年 少所能复 之也,以故死。所 谓气者,当调饮食,择晏 日,车步广志,以適筋 骨肉血脉 ,以泻气。故年二十,是谓“易■”。法不当砭灸 ,砭灸至气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