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其治与宣相放,然重迟,外宽,内深次骨。宣为 左内史,周为 廷尉,其治大放张汤而善候 伺。上所欲挤者,因而陷之;上所 欲释者,久系 待问而微见其冤状。客有让周曰:“君为天子决平 ,不循三尺法,专以人主意指为狱。狱者固如是乎?”周曰:“三 尺安出哉?前主所是 著为律, 後主所是疏为令,当时为是,何古之法乎!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