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 诸侯於葵丘 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 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 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 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 如晋何。”献 公亦病,复还归。 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 吾以奚齐为後 ,年少,诸大臣不 服,恐乱起,子能 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 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 不惭,为之验。 ”於是遂属 奚齐於荀息 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 、晋辅之,子 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 齐于丧次,献 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 ,犹可磨也,斯言 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 ,献公将伐骊戎 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 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