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 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 侯弗平。君弟毋 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 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 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 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 献公曰: 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 使死者复生,生 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 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 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 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 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 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 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 傅之,荀息 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 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 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 ,斯言之玷,不可 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 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