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 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 安上书, 言孝作輣车镞矢, 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 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 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 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 市罪事。事下沛 郡治。元年冬,有 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 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 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 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 计谋反, 恐其发之,闻律先 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 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 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 。廷尉治验, 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 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 遣中尉安、大行息 即问王,王具以 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 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