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 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 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 招。哀公病,三月 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 子。哀公怒,欲诛 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 陈君。四 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 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 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 君留奔郑。九月, 楚围陈。 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