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 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 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 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 ,招杀悼太子 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 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 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 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 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 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 九月,楚围 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 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