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 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 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 数归,厉公 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 公而杀之。林自 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 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 ,以淫出国,故春秋 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