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 都司空。孝景 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 魏其乃使昆弟 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 。书奏上 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 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 家丞封。乃劾魏 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 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 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 矣。乃有蜚语 为恶言闻 上,故以十二 月晦论弃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