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 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 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 随父西。上 书曰:“妾父 为吏,齐中称 其廉平,今坐法当 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 生而刑者 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 入身为官婢,以赎 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 新也。”书闻, 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