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 也,其母蔡女。 文公卒,厉公兄 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 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 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 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 於蔡人,数归, 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 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 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 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