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 以宗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, 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 二岁而桓公卒 ,会竖刀 等为内乱,齐孝 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 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 犯乃於桑 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 之,以告其主 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耳趣 行。重耳曰:“人 生安乐,孰知其他!必死於 此,不能去。”齐女曰:“子一 国公子,穷而来此,数士者 以子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报劳臣,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 。且不求,何时得功 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,载以行。 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 ,引戈欲杀咎犯。咎 犯曰:“杀臣 成子,偃之原也 。”重耳曰:“事不成,我食舅氏之肉。”咎犯曰:“事不成,犯肉腥臊,何足食!”乃 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