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宰予字子我。利 口辩辞。既受 业,问:“三年之丧 不已久乎?君子三年不为礼,礼 必坏;三年 不为乐,乐必崩。旧穀既没,新穀既升,钻燧 改火,期可已矣。”子曰:“於汝安 乎?”曰:“安 。”“汝安则为之。君子居丧,食旨不甘,闻乐不乐 ,故弗为也。”宰我出,子曰 :“予之不仁也!子生三年 然後免於父母之怀。夫三年之丧,天下之通义也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