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景公元年,初,崔 杼生子成及彊,其 母死,取东郭女,生明。东郭 女使其前夫子无咎与其弟 偃相崔氏。成有罪,二相急治 之,立明为太子。成请老於崔,崔杼许之,二相弗听,曰: “崔,宗邑,不可。”成、彊怒,告庆封 。庆封与崔 杼有郤,欲 其败也。成、彊杀无咎、偃於崔杼家,家皆奔亡。崔杼怒,无人,使一宦者御,见庆封。庆封曰 :“请为子诛 之。”使崔杼仇卢蒲嫳攻崔氏,杀成、彊,尽灭 崔氏,崔杼妇自杀。崔杼毋归,亦自杀。庆 封为相国 ,专权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