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 之商君,楚之吴起 ,越之大夫种,其卒 然亦可原与?”应侯知蔡泽之欲困己以说,复谬曰:“何为不可?夫公孙鞅 之事孝公也, 极身无贰虑 ,尽公而不顾私;设刀锯以禁奸邪,信赏罚以致治;披腹心, 示情素,蒙怨咎,欺旧友, 夺魏公子卬,安 秦社稷,利百姓,卒为秦禽将破 敌,攘地千里。吴起之事悼 王也,使私不得害公,谗不得蔽忠,言不取苟合, 行不取苟 容,不为危易行,行义不 辟难,然为霸主强国,不 辞祸凶。大夫种之事越王也,主虽困辱,悉忠而不解,主虽绝亡 ,尽能而弗离,成功而弗矜,贵富而不骄怠。若此三子者,固 义之至也,忠之节也。是 故君子以义死 难,视死如归;生而辱不如 死而荣。士固有杀身以成名 ,虽义之所在,虽死无所恨。何为不可哉?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