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 娶郑,长 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 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 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 ,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 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 月,陈使使赴楚 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 ,使公子弃 疾发兵伐 陈,陈君 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 。十一月 ,灭陈。 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