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周为廷尉,诏 狱亦益多矣。二千石系者新故相因, 不减百馀人。郡吏大府举之廷尉,一岁至千馀章。章大者 连逮证案数百,小者数十人;远者数千,近者数百里。会狱,吏因责如章告劾,不服,以笞 掠定之。於是闻有逮皆亡匿 。狱久者至更数 赦十有馀岁而相告言,大抵尽诋以不道以上。廷尉 及中都官诏狱逮至六七万人 ,吏所增加十万馀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