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 人上书言 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 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 骂曰:“生子不 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 ,乃随父西。 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 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 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 不可复续,虽 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 得。妾原 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 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