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,绛侯勃自畏恐诛, 常被甲,令家人持兵以见之。其後 人有上书告勃欲反, 下廷尉。廷 尉下其事长安,逮捕勃治之。勃恐, 不知置辞。吏 稍侵辱之。勃以千金与狱 吏,狱吏乃书牍背示之,曰“以公主为证” 。公主者,孝文 帝女也,勃太子 胜之尚之,故狱吏教引为证。勃之益封受赐,尽以予薄昭。及系 急,薄昭为言薄太后,太后亦以为无反事。文帝朝,太后以冒絮提文帝,曰:“绛侯 绾皇帝玺,将兵於 北军,不以 此时反,今居一小县,顾 欲反邪!”文帝既见绛侯 狱辞,乃谢曰:“吏方验而出之。 ”於是使使持节赦绛 侯,复爵邑。绛侯既出, 曰:“吾尝将百万军, 然安知狱吏之贵乎!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