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 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 。桓公与他异母。 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 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 厉公。厉公既立 ,娶蔡女。蔡女淫 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 桓公之少子林怨厉 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 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 ,是为庄公。故 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 春秋曰“蔡人杀陈 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