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 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马 二十乘,重 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 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 兵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 桑下谋行。齐女侍 者在桑上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 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“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!必死於此, 不能去。”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 子,穷而来 此,数士者 以子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报劳臣,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不求,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 重耳大怒,引戈欲杀 咎犯。咎犯曰 :“杀臣成子,偃之原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不 成,我食舅氏之肉。”咎犯曰:“事 不成,犯肉 腥臊,何足食!”乃止,遂行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