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既具,未布, 恐民之不信,已乃立三丈之木於国都市南 门,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 予十金。民怪之,莫敢 徙。复曰“能徙者 予五十金” 。有一人徙 之,辄予五十金,以明不 欺。卒下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