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 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 悉草具其事仪法, 色尚黄,数用五 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 未遑也。诸律 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 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 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 灌、东阳 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 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 学,专欲擅权,纷乱 诸事。”於 是天子後亦 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