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 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 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 爽闻,即使所善 白嬴之长安 上书,言孝作輣车 镞矢,与王御者奸 ,欲以败孝 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 吏捕嬴,以淮 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 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 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 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 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 白嬴上书发 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 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 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 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 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 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 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