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 书请废太子爽 ,立孝为 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 安上书, 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 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 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 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 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 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 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 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 勿捕。”遣中尉安 、大行息即问 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 卿请遣宗正、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