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 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 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 及太子免而 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 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 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 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 陈完不得立, 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 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 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