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 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 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 不务德而务远略, 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 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 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 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 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 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 里克、邳郑欲内重 耳,以三公子之徒 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 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 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 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 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 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 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 骊戎,卜曰 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 戎,获骊姬, 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