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景公元年,初,崔杼生子 成及彊,其母死,取东郭女,生 明。东郭女使其前夫子无咎与其弟偃相崔氏。成有 罪,二相急治之, 立明为太子。成请老於崔,崔杼许 之,二相弗听,曰:“崔, 宗邑,不可。”成、彊怒,告庆封。庆封与崔杼有郤,欲其败也。成、彊杀无咎、偃於崔杼家,家皆奔亡。崔杼怒,无人,使一 宦者御,见庆封。庆封曰:“请为 子诛之。” 使崔杼仇卢蒲嫳攻崔 氏,杀成、彊,尽灭崔氏,崔杼 妇自杀。崔杼毋归,亦自杀。庆封为相国 ,专权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