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 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 买马河东,见宣 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 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 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 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 者几二十岁。王 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 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 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 吏令丞不得擅 摇,痛以重 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 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 怨成信,信亡 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 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