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 东守府。卫 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 厩丞。官事 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 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 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 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 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 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 成信,信亡藏上 林中,宣使郿令格 杀信,吏卒格 信时,射 中上林苑门, 宣下吏诋罪, 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 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