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 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 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 輣车镞矢, 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 书,恐言国阴事, 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 淮南谋反者未得, 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 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 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 上书发其 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 廷尉治验,公卿 请逮捕衡山王 治之。天子曰: “勿捕。”遣中尉 安、大行息即 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 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 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