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 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 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 君弟毋会 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 ,乃谓荀息曰:“ 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 息曰:“能 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 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 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 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 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 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 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 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 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 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 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 珪之玷,犹可磨 也,斯言之 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 谓乎!不 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 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 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 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