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 ,长姬生悼 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 ,长妾生留, 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 公,哀公 属之其弟司 徒招。哀 公病,三月,招杀 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 怒,欲诛 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 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 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 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 灭陈。使弃疾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