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 垂宫。三年 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 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 於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营邑 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 ,文公以兵伐戎, 戎败走。於是文公 遂收周馀民有之,地 至岐,岐以东献之 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 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 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 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 竫为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,葬西山。 竫公子立,是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