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 文公少子也,其 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 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 厉公既立,娶蔡女 。蔡女淫於 蔡人,数归,厉公 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 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 夫。厉公 之杀,以淫 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 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