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景公元年,初,崔杼生子成及 彊,其母死,取东郭女,生明。东郭女使其前夫子无咎与 其弟偃相崔氏。 成有罪,二 相急治之,立明为太子 。成请老於崔,崔杼许之,二相弗听,曰:“崔,宗邑,不可。 ”成、彊怒,告庆封。庆封与崔杼有郤,欲其败也 。成、彊杀无咎、偃於 崔杼家,家皆奔亡。崔杼怒,无人, 使一宦者御,见庆封 。庆封曰:“请为 子诛之。”使崔杼仇卢蒲嫳攻崔氏,杀成、 彊,尽灭崔氏,崔杼 妇自杀。 崔杼毋归,亦自杀。庆封为相国,专权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