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既具,未布,恐民 之不信,已乃立三丈之 木於国都市南门,募 民有能徙 置北门者予十金。民怪之,莫敢徙。复曰“能徙者予五 十金”。 有一人徙之,辄予五十金, 以明不欺。卒下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