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 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 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 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 卜居之,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, 初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以兵伐戎,戎 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 民有之,地至 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 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 十八年,文 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 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 公子立,是为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