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 秦之商君,楚之吴起,越之 大夫种,其卒 然亦可原 与?”应侯知蔡泽之欲困己以说,复谬曰:“何为不 可?夫公孙鞅之事孝公也, 极身无贰虑,尽公而不顾私; 设刀锯以禁奸邪 ,信赏罚以致治;披腹心,示情素,蒙怨咎 ,欺旧友,夺魏公子卬,安秦社稷,利百姓,卒为秦禽将破敌,攘地千 里。吴起之事悼 王也,使私不得害 公,谗不得蔽忠, 言不取苟合,行 不取苟容,不为危 易行,行义不辟难,然为 霸主强国 ,不辞祸凶。大夫种之事越 王也,主虽困辱,悉忠而 不解,主虽绝亡,尽能而弗离,成功而弗矜,贵富而不骄怠。若此三子者,固义之至也,忠之 节也。是故君子以 义死难,视死如归 ;生而辱不如死而荣。士固有杀身以成名 ,虽义之所在,虽死无所恨。何为不可哉?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