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孝文十六年,徙淮 南王喜复故城阳。上怜 淮南厉王废法不轨,自使 失国蚤死 ,乃立其三子:阜陵侯安为淮南王,安阳侯勃为衡 山王,阳周侯赐为 庐江王,皆复得厉王时地,参分之。东城侯良前薨,无 後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