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 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 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 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 。及系,灌夫罪至 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 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 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 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 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 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 乃闻,闻即恚,病痱, 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 魏其复食, 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 有蜚语为恶言闻上 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