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 中,人上书 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 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 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 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 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 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 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 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 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 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