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景公元年,初,崔杼生子成及彊,其母死,取东郭女,生 明。东郭女使其前夫子无咎与其弟 偃相崔氏 。成有罪,二相急治之 ,立明为太子。成请老於崔,崔杼许之,二相弗听,曰:“崔,宗邑,不 可。”成、彊怒,告庆封。 庆封与崔杼有郤,欲其败也。成、 彊杀无咎、偃於崔杼家,家皆奔亡。崔杼 怒,无人,使一宦者御,见庆封。庆封曰:“请为子诛之。”使崔杼仇卢蒲嫳攻 崔氏,杀成、彊,尽灭崔氏,崔杼妇自 杀。崔杼毋归,亦自杀。庆封为相 国,专权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