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五年,太子学用剑,自以为人莫及,闻郎中雷被巧,乃召与戏。被一再辞让,误中太子。太子怒,被恐。此时有欲从军者 辄诣京师,被即原奋击匈奴。太子迁数恶被於王,王使郎中令斥免,欲以禁後,被遂亡至长安,上书自明。诏下其事 廷尉、河南。河南 治,逮淮南太子,王、王后 计欲无遣太子,遂发兵反,计犹豫,十馀日未定。会有诏,即 讯太子。 当是时, 淮南相怒寿春丞留 太子逮不遣, 劾不敬。王以请相,相弗听。王使人上书告相,事下廷尉治。踪迹连王,王使人候伺汉公卿,公卿请逮捕治王。王恐事发,太子迁 谋曰:“汉使即逮王, 王令人衣卫士衣,持戟居庭中,王旁有非是,则刺杀之,臣亦使人刺杀淮南中尉,乃举兵,未晚。”是时上不许公卿请,而遣汉中尉宏即 讯验王。王闻汉使来,即如太子谋计。 汉中尉至,王视其颜色 和,讯王以斥雷被 事耳,王自度无何,不发。 中尉还,以闻。公卿 治者曰:“淮 南王安拥阏 奋击匈奴者 雷被等,废格明诏,当弃 市。”诏弗许 。公卿请废勿王,诏弗许。 公卿请削五县,诏削二县。使中尉宏赦淮南王罪,罚以削 地。中尉入淮南界, 宣言赦王。王初闻汉公卿请 诛之,未知得削地,闻汉使来,恐其捕之,乃与太子谋刺之如前 计。及中 尉至,即贺王,王 以故不发。其後自伤曰: “吾行仁义见削,甚耻之。”然淮南王削地之後,其为反谋益甚。诸使道从长安来,为 妄妖言,言上无男,汉不治,即 喜;即言汉廷治,有男,王怒,以为妄言,非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