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周为廷 尉,诏狱亦益多矣。二千石系者新故相 因,不减百馀人。郡吏大府举之廷尉 ,一岁至千馀章 。章大者连逮证案数百,小者数十人;远者数千,近者数百里。会狱, 吏因责如章告劾,不服,以笞掠定之。於是闻有逮皆亡匿 。狱久者至 更数赦十有馀岁而相告言,大抵尽诋 以不道以上。廷尉及中都 官诏狱逮至六七 万人,吏所增加十万馀人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