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 其母蔡女。 文公卒, 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 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 ,蔡人为他杀桓公 鲍及太子免而立 他,为厉公 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 。桓公之少 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 诱厉公而杀 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 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 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 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