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 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 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 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 厉公既立,娶蔡女 。蔡女淫於蔡人 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 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 立,是为庄公。故 陈完不得立, 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 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