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 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 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 微文深诋 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 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 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 史。其治 米盐,事大小 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 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 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 ,然独宣以小致大, 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 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 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 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