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,身体不得摇,骨肉不相任 ,故喘,不当 医治。脉法曰“年二十脉 气当趋,年三十当疾步,年四十当安坐, 年五十当安卧,年六十已上气当大董”。文 王年未满二十,方脉气之趋 也而徐之,不应天道四 时。後闻医灸之即笃,此论病之过也。臣意论 之,以为神气 争而邪气入,非年 少所能复之也,以故死。所谓气者,当调饮食,择晏日,车步 广志,以適筋骨肉 血脉,以泻气 。故年二十,是谓“ 易■”。法不当砭灸,砭灸至气逐。” ... 更多 >>